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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差报销程序的通知

日期:2017-03-17 作者:办公室
 

校字【201610

关于出差报销程序的通知

各处室、级段、中心: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出差报销制度,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订以下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出差通知。

2、出差人出差前须经部门主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

3、出差人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自理。

4、出差人按照级别标准住宿。超支部分自理。

5、出差天数按通知为准。

6、出差人须索取有效报销票据。

7、回校报销凭据,先由会计审核核算,然后由财务主管主任,主管校长、财务主管校长,校长审批后,报财政局审批报销。

8、出差人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请遵照执行。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