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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7-03-20 作者:党办

关于成立党小组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好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党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党小组成立的基本原则

1、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充分考虑将其所在的科室、部门及相邻部门的党员划分一个党小组内。      

2、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位正式党员,党员人不数不足三人的可以同党员数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邻近部门或单位合并一个党小组。      

3、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不宜单独划分成一个小组或集中安排在一个党小组内,这样可以使领导有更多机会接受和联系党员、群众、接触受监督。      

4、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如人数在10人以内,工作岗位比较集中,联系比较方便。另外在一个支部划分党小组数量不宜过多,人数不宜过少,应结合实际设置。      

5、小组的划分和建立,由党的支部委员会决定,不必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批,为了便于上级党组织掌握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将建立党小组的情况及时向上报告。     

 

二、党小组职责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具体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四)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五)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六)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中共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委员会

                                             二〇一月十三日

 

 

党的基本知识问答

           ―――关于党小组建设

1.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而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没有任何决策权,不能脱离党支部自己单独制定对党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它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其主要任务是:

    (1) 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支部要求,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组织党员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强化党小组自身建设,做到内强素质。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

(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 

2.怎样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组织相一致。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组织的党员合编一个党小组。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比如不足6人),且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

3.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可否单独编为一个党小组?

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一般不宜单独编为一个党小组。这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如单独编入一个党小组,组织生活就显得重复,同时也不利于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内监督和联系群众。

4.成立党小组是否必须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成立党支部必须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对成立党小组,党章和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必须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从实际情况看,只要有3名以上党员(含预备党员)都可以成立党小组。这是因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表决,因此不需要每个党员都有表决权。 

5.党小组长怎样产生?任期多长?

党小组一般设组长1人,如党员较多,工作岗位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设副组长1人。党小组长应由所在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支委会指定。其任期一般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

6.不划分党小组的支部,要不要增设党小组长?

    党员人数较少,不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不必增设党小组长,支部的一切活动(包括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均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组织。 

7.预备党员能否担任党小组长?

党小组长应由正式党员担任,由于预备党员正处在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的过程中,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又由于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生活还不很熟悉。所以,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

8.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组织带领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3)组织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主持召开党小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组织党员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

    (5)根据支部的要求,给每个党员分配工作,带领党员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6)协助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等工作。

 (7)按时收缴党费等。

9.党小组与团小组、工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吗?

党小组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具有决策和组织权力。因此,党小组与团小组、工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党小组应加强与团小组、工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的联系,支持和帮助团小组、工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并可通过党员的作用来影响团小组、工会小组、团支部、班委会的工作,努力在党组织和群众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10.党小组应建立哪些制度?

    党小组对党支部建立的各项制度,要认真执行。同时,也要根据本小组的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制度,主要有:

    (1)组织生活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党小组要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在每次组织生活会之前,把内容通知党员,使党员事先有所准备,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联系群众制度。党小组要根据本小组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人、党员联系班、党员联系宿舍、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并要规定联系的具体任务,做到经常督促检查。

    (3)学习制度。党小组要根据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4)汇报制度。党员要定期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

(5)思想工作制度。党小组要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思想情况,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11.党支部应怎样指导帮助党小组开展工作?

    党支部要经常关心、研究、指导党小组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的作用。主要措施有:

    (1)及时向党小组长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定期向党小组长布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3)经常听取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4)指导、帮助党小组长安排好党小组的活动。

    (5)定期总结交流党小组的工作经验,搞好对党小组长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