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高住校生“清宿”制度
日期:2017-03-29 作者:政教处
洛阳一高住校生“清宿”制度
一、所有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洛阳一高宿舍管理规定》。
二、特对以下情况实行“清宿”制度
1.翻墙、翻窗外出者;
2.夜不归宿者;
3.烟酒入室者;
4.破坏公物者;
5.谩骂顶撞生活老师或检查人员者;
6.窃取他人财物者;
7.打架斗殴者;
8.晚自习后校园内谈恋爱者;
9.三次以上不按时回宿舍或因迟到被锁宿舍楼者;
10.熄灯后以说话、吵闹、玩手机、打游戏等方式影响他人休息且屡教不改者。
三、清宿程序
确认事实——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长——清理出宿舍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