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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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高住校生“清宿”制度

日期:2017-03-29 作者:政教处

 

 

洛阳一高住校生“清宿”制度

 

 

一、所有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洛阳一高宿舍管理规定》。

二、特对以下情况实行“清宿”制度

1.翻墙、翻窗外出者;

2.夜不归宿者;

3.酒入室者;

4.破坏公物者;

5.谩骂顶撞生活老师或检查人员者;

6.窃取他人财物者;

7.打架斗殴者;

8.晚自习后校园内谈恋爱者;

9.三次以上不按时回宿舍或因迟到被锁宿舍楼者;

10.熄灯后以说话、吵闹、玩手机、打游戏等方式影响他人休息且屡教不改者。

三、清宿程序

确认事实——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长——清理出宿舍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