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高教学区“三级严查”制度
日期:2017-03-29 作者:政教处
洛阳一高教学区“三级严查”制度
一、教学区范围
1、2、3号教学楼,实验楼,艺术信息楼,连廊区域,图书馆及前广场。
二、教学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1.携带手机者;
2.穿奇装异服、留怪发、佩戴首饰者;
3.男女生过密接触者;
4.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者;
5.破坏公物者;
6.考试作弊者;
7.迟到、早退者;
8.谩骂顶撞老师者;
9.窃取他人财物者;
10.正课、自习课期间随意外出者。
三、处理办法
如有违背,实行三级处理:交由班主任批评教育——转入级段拿出处理意见——政教处作为“典型”严厉惩处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016年11月